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,我公司对以下国有房屋进行公开招租,招租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招租标的情况
特别说明:以下房产不得用于经营油烟、噪音和污染严重的行业,不得生产经营危化品等,不得用于经营KTV、车辆维修、再生资源利用回收,否则我公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,解除《租赁合同》,提前收回房屋。
标的序号 | 坐 落 | 面积(㎡) | 招租年限 | 招租底价(元/年) | 租金递增情况 | 缴纳投标保证金(元) | 备注 |
1 | 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西段1142号 | 86.89 | 4 | 11568 | 租金逐年递增3% | 1000 | 清水房 |
2 | 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西段1144号 | 52.73 | 4 | 7164 | 租金逐年递增3% | 清水房 | |
3 | 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西段1146号 | 52.73 | 4 | 7164 | 租金逐年递增3% | 清水房 | |
4 | 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西段1148号 | 52.73 | 4 | 7164 | 租金逐年递增3% | 清水房 | |
5 | 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西段1150号 | 52.73 | 4 | 7164 | 租金逐年递增3% | 清水房 | |
6 | 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西段1152号 | 86.89 | 4 | 11568 | 租金逐年递增3% | 1000 | 清水房 |
7 | 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西段1130号 | 99.23 | 4 | 13476 | 租金逐年递增3% | 1000 | 清水房 |
8 | 泸县玉蟾街道和田路1号 | 100.79 | 4 | 13692 | 租金逐年递增3% | 1000 | 清水房 |
9 | 泸县玉蟾街道和田路7号 | 49.84 | 4 | 6768 | 租金逐年递增3% | 清水房 | |
10 | 泸县玉蟾街道和田路9号 | 49.84 | 4 | 6768 | 租金逐年递增3% | 清水房 | |
11 | 泸县玉蟾街道和田路11号 | 49.84 | 4 | 6768 | 租金逐年递增3% | 清水房 | |
12 | 泸县玉蟾街道和田路13号 | 49.84 | 4 | 6768 | 租金逐年递增3% | 清水房 | |
13 | 泸县玉蟾街道和田路15号 | 37.89 | 4 | 5148 | 租金逐年递增3% | 清水房 | |
14 | 泸县玉蟾街道和田路17号 | 37.89 | 4 | 5148 | 租金逐年递增3% | 清水房 | |
15 | 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西段1166号附201号 | 192.34 | 4 | 15048 | 租金逐年递增3% | 1000 | 清水房 |
16 | 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西段1166号附202号 | 192.34 | 4 | 15048 | 租金逐年递增3% | 1000 | 清水房 |
二、租金要求
三、投标保证金
(一)上述列表标的意向承租人应向招租人缴纳投标保证金,具体缴纳保证金金额及转入账户对应以上明细表。意向承租人须在2025年3月12日17:00前(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)将应交纳保证金转入招租人账户(开户单位:泸州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/开户行: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县支行/账号:9200000417883005),缴纳时必须注明“招租投标保证金”。
(二)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,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在开标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;意向承租人已投标报名,但不参与开标的,没收投标保证金。
四、投标人资质要求
(一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、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(法律另有规定除外)均可投标。
(二)投标人须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具有良好的经营道德和社会责任。
五、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
(一)报名时间:2025年2月25日8:30起至2025年3月12日17:00止。
(二)在报名时间内,意向承租人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意向承租人报名条件的资料,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准确性负责,不得弄虚作假。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,一经查实,取消其报名资格。
(三)报名材料以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泸州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,联系人:陈女士,联系电话:13890418817、0830-8689981,地址:泸县玉蟾街道酒香大道南段2号(政务服务中心1号电梯对应的5楼)。
六、意向承租人拟承租条件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
(一)租赁结束,承租人投入的固定资产、装饰装修、设施设备等均无偿、无条件归出租人所有,且出租人不予承担任何费用。
(二)租赁期间,承租人不得转租转借第三人使用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。
(三)租赁期间,承租人服从出租人关于安全、卫生、消防等社会性事务的管理;不得搭建违章建筑物。
(四)租赁期间,租赁标的的维修事宜及费用由承租人承担。
七、现场勘查
以上房屋均为清水房,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到现场实地勘查,意向承租人报名视为自行完成了现场实地勘查,对拟招租标的现状无异议。
八、开标时间
已报名意向承租人于2025年3月13日下午15:00到泸县玉蟾街道酒香大道南段2号(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603室)开标,逾期视为放弃。
九、承租人的确定方式
(一)根据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报名材料情况,招租人予以审查核实,价高者中标,在予以综合各种条件后确定,待确定后签订正式的《租赁合同》,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以正式的《租赁合同》为准,承租人应交纳3个月租金为履约保证金。
(二)经招租人在开标当天确定的中标承租人若在15日之内不签订合同的,视为自愿放弃承租,并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;招租人可按报价排名从高到低侯补中标承租人。
十、解释权
本招租公告属要约邀请,由泸州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。
公告人:泸州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2025年2月24日